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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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贯彻实施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
(2021年9月29日德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)
县人民政府: 德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潘正福所作的《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执法检查的报告》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,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,高标准实施《德清县妇女发展规划》,组织体系和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,全县妇女权益等得到有力保障。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,主要是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范围有待扩大、妇女依法维权的渠道有待拓宽、妇女健康保健水平有待提高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提出如下意见: 一、进一步推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。继续加强女性党员、干部培养力度,进一步拓宽妇女参与决策、民主管理的广度和深度,确保按“十四五”规划要求提高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干部中的女性比例,充分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利和机会。进一步加强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《劳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、教育培训,提高全社会妇女法律维权意识,切实增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能力。 二、进一步加强妇女保健事业发展。健全完善县、镇街、村社三级妇女保健网络,强化人、财、物等政策支持,加强全县妇女保健系统化、专业化管理。全面普及生殖健康知识,提高“两癌”筛查率、婚前医学检查率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,切实降低“两癌”死亡率。完善孕产妇管全过程保健管理,严格控制剖宫产率,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,切实保障母婴健康。 三、进一步拓宽妇女维权渠道。继续建好用好“一线五中心N站”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,充分发挥德清嫂工作室、女法官“芬芳工作室”等妇女维权主阵地作用,充实调解力量,创新“互联网+”等调节方式,推动实现全县妇女就近就地维权。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等的扶持力度,加强对低收入妇女、就业困难妇女、女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帮扶,全力促进妇女群体普遍增收。 四、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和公正司法。严厉打击侵犯妇女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,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,坚决查禁妇女卖淫、吸毒、赌博等犯罪行为,净化社会风气。同时,要不断畅通涉家暴案件绿色维权通道,探索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,综合运用“家暴告诫书”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等执法手段,切实保障妇女人身财产安全。 根据《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》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和办理情况反馈的规定,请县人民政府将本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,在向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征求意见后,于2021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。
德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8日
附件 执法检查问题清单
抄:市人大办,县委书记敖煜新,县长王波,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 县妇联。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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